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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落户条件最新政策原文:
京人社毕发〔〕22号
各区人力资源跟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巧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地域引进毕业生治理措施》印发你们,请按照履行。
北京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月5日
北京地区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北京地区公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前景目的纲领》,环绕“四个核心”功能建设,一直进步“四个服务”程度,进一步营造发明、引进、培养、留用优良毕业生制度环境,充足施展高校毕业生可贵人才资源作用,推进首都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毕业生是列入国家同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首次就业的毕业生参照执行。
第三条 引进毕业生工作按照兼顾总量、晋升品质、保障重点的准则,实施精准引进、分级管理。建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管单位、用人单位组成的权责明确、分工公道、决议迷信、公然透明、监督有力的三级管理系统。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全市引进毕业生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主管单位、用人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二)主管单位负责制订本地区(系统)用人单位准入前提、引进毕业生规划并组织实行,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三)用人单位按照引进毕业生北京落户政策办理引进,对毕业生进行管理,强化培养留用,提供良好的工作与成长环境。
第四条 用人单位依照以下渠道,申请引进毕业生:
(一)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集团、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一级企业,以本单位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
(二)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北京积分落户政策←点这儿浏览2022年快速增分通道。,以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
(三)非公有制企业等其余用人单位,以注册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注册地与纳税地不一致的,经征税地批准,可通过纳税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申报。
第二章 指标管理
第五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市政府断定的引进范围,制定年度指标分配计划,遵守以下原则:
(一)支持北京地区发展策略、重大计划实施、重大项目建设;
(二)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城市运行等公共服务范畴基础需求;
(三)搀扶郊区、艰难行业、基层一线发展;
(四)参考当年需要及往年引进毕业生培育留用情形。
第六条 主管单位应联合发展需要分配指标。其中,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缭绕区域功效定位,综合考量用人单位发展远景、财税奉献、吸纳就业、培养留用毕业生等情况进行分配。
第三章 引进条件
第七条 引进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应合乎以下条件:
(一)在北京地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二)运行状态良好,依法纳税;
(三)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或委托北京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档案并办理落户手续;
(四)主管单位规定的本地区(系统)用人单位准入条件。
第八条 原则上毕业生本科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第九条 毕业生所学专业应吻合用人单位主营业务发展需要,与岗位匹配度高。
第十条 毕业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硕士及博士毕业生;
(二)北京地区高校、京本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
(三)文明行业的编剧、导演、演员、舞台技术等岗位,可引进教导部同意可能独破设置本科的艺术院校本科毕业生;
(四)体育行业的运发动、教练员、赛事经营等岗位,可引进全国性专业体育院校本科毕业生;
(五)郊区中小学、幼儿园老师岗位,可引进省级师范类高校或其他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六)郊区医疗卫生体系医、药、护、技岗位,可引进省级医学类一般高校本科毕业生;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医、药、技岗位,可引进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含参照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制度执行的其他专业)及格的本科毕业生。
第十一条 以下引进项目履行打算单列:
(一)市委市政府重点支撑的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医药健康等高精尖工业,“两区&rdquo,2022;建设重点落地名目,北京地区市级“服务包”企业,重点税源、重点引进、重点培养企业以及独角兽企业,应聘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位的海内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研讨生;
(二)北京地区测验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含优培筹划)、博士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特岗方案城市先生,以及按照国度或北京地区特定政策请求办理引进的毕业生;
(三)父母均已取得北京户口的毕业生。
第十二条 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的毕业生,同时契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引进:
(一)毕业生本人为创业企业发动人或重要开创人;
(二)创业企业开办时自己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10%(不包括股份转让、后期入股等情况);
(三)创业企业属于北京地区重点发展的产业,翻新创业功效凸起或带动就业后果明显。
第四章 办理流程
第十三条 引进毕业生工作全程线上办理,流程分为以下阶段。
(一)考察需求
9月底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剖析主管单位报送的下一年毕业生需求。
(二)调配指标
10月底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主管单位分配下一年指标数目。
(三)确认落户期限
主管单位领导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协商确认后,抉择工作满半年或三年办理落户。郊区中小学、幼儿园及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引进的毕业生工作满三年办理落户。
(四)申报公示
1.次年1月至8月,用人单位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向主管单位提交毕业生信息。
2,北京积分落户←点这里查阅2022加分秘籍。.主管单位审核无误后,经毕业生本人同意,通过官网公示拟引进毕业生的姓名、年纪、毕业院校、学历等信息,并颁布主管单位的监督电话和接洽地址,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应的问题,主管单位应及时核查处理。
3.经公示无异议的,主管单位通过系统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毕业生信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审核通过的,主管单位或用人单位自行打印《XX年北京地区引进毕业生审批表》及《接收函》;审核不通过的,停止办理引进。
(五)办理落户
1.到达商定落户期限后,用人单位通过系统填报毕业生的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及原户籍等信息,主管单位审核并提交落户信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比对审核通过的,主管单位自行打印《非北京生源报户口先容信》;不通过的,撤销《吸收函》,停止办理落户。
2.主管单位到公安部门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第十四条 毕业生落户实现后,将《XX年北京地区引进毕业生审批表》存入毕业生个人档案。主管单位将各类会议决定、请示讲演、公示等材料存档。
第五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五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年度指标分配应用情况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集体研究决策。
第十六条 主管单位应参照本办法建立健全引进毕业生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将用人单位引进毕业生准入条件、指标分配等事项列入主要议事日程,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集体研究决策。
第十七条 主管单位在引进毕业生工作中有重大项目用人须要和特别人才需求的,应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其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报请区政府赞成后,提交申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群体研究决策。
第六章 监视管理
第十八条 引进毕业生工作实行“谁引进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监督管理责任机制。各单位应严格履行职责,规范引过程序,优化办理流程,防控廉政风险,实现系统留痕、记实完全、可查可溯,确保责任压实。
第十九条 主管单位应增强对引进毕业生工作的管理,实行为期3年的毕业生造就留用跟踪问效;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制定廉政危险防控办法,按期排查风险点,自发接收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讨;应加强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把好选人关,完美选人用人制度;依法与毕业生建立劳动(录用、聘用)关系,合理约定服务期限,履行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缴纳社保等义务和责任;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让毕业生懂得单位发展、运行和落户年限等情况,坚持引进毕业生步队稳固。
第二十一条 毕业生应做到老实取信,对所提供材料的实在性、有效性、合法性做出许诺,严禁弄虚作假;对本身的择业行为负责,踏实工作,遵照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引进毕业生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成果与指标分配挂钩。对存在以下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压减指标、暂停办理引进毕业生等处理。涉嫌违纪违规问题和线索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为超越管辖范畴用人单位办理北京人才引进毕业生的;
(二)不严厉核实申报资料,推诿、迁延办事,造成服务对象好处受到侵害的;
(三)不按照规定与毕业生建立正当劳动(录用、聘请)关系或者不实行缴纳社保任务的;
(四)以引进毕业惹事项为由,收取服务对象代办费、服务费等用度的;
(五)毕业生培养留用存在较大问题,发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六)帮助毕业生供给虚伪材料的;
(七)存在索贿、行贿或行贿行为的;
(八)存在其他违背法律法规或规章轨制行动的。
第二十三条 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前自动离任或考核分歧格的,用人单位告诉毕业生后提交申请,积分落户北京←点这里一览2022年新规定,额外给你积分。,经主管单位审核,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撤销其《接受函》,结束办理落户。存在重大失信或平心而论行为,或毕业生及其利弊关联人存在行贿行为的,停滞办理落户,对不良信息予以记载;已获得北京地区常住户口的,予以注销;涉嫌守法犯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北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毕业生有明白划定的,按现行政策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宣布之日起实施。《关于印发<北京地区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方法>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37号)《对于树立北京地区引进毕业生工作新机制的告诉》(京人社毕发〔2019〕18号)同时废除。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说明。